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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7-02-17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规格药品(口服固体制剂)评价一般考虑 2.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(口服固体制剂)评价一般考虑 3.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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